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菏政发〔2024〕12号)文件要求,结合曹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多领域装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高品质供给升级、高效能循环利用、全方位标准提升“六大工程”,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2000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35: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重点企业环保绩效水平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5%、6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1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3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
(一)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重点产业,“一业一策”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鼓励支持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绿色环保的先进设备。利用技术改造服务中心、设备更新服务商等,为我县企业提供技术改造服务支持。深入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行动,滚动实施“百企技改、百企转型”,力争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00个。(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同)
(二)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搭建服务商与企业供需对接桥梁,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开展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对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深入落实“工赋山东”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建设。到2025年,力争培育晨星工厂3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加大安全技术和装备在重点行业的推广应用,推动化工行业老旧装置综合技改,促进危化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以设备更新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绿色工业园区建设,积极申报能效、水效“领跑者”,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实施多领域装备更新工程
(四)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瞄准黄河滩区、黄河故道、易地搬迁等重点区域,结合高标准农田工程、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推广智能农机装备和精准作业模式。鼓励企业更新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性价比高的粮食烘干机械和配套设施,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实现粮食烘干绿色化。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到2027年,累计报废农业机械200台(套)。(牵头单位:县农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开展公交、环卫、邮政等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更换替代。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到2025年,更换129部以上新能源公交车超过质保期电池,新增和更新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建工服务中心)
(六)加快建筑领域设施更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住宅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在多场景中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到2027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房产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推动市政领域设施提升。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以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推动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现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有序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动燃气等老化管道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推进排水管网、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加装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提升教育文旅设施水平。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需求,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支持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实验仪器更新,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更新老旧设备81万个以上。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支持观光游览、游乐演艺、广播影视等领域设备提升改造,支持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九)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用设备,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先支持公立医院改造增加二人间、三人间病房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动村卫生室改造提升。到2025年,全县重点改造提升142个薄弱村卫生室。到2027年,医疗设备、信息化设施更新达到2124台(套)以上,病房改造9102平方米。(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开展“曹县消费促进年”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商家、厂家推出降价让利、赠送保养等促销举措。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3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1场,放大政策效应。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政府采购新能源公务用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推动社会化租赁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党政机关租赁新能源车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镇街和农村有序延伸。(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一)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以加大促销力度、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统筹整合财政、企业、商家、平台、金融五种资源,财政补一点、商场贴一点、平台出一点、金融促一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引导企业设立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绿色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每年组织举办家电展、以旧换新促销等促消费活动3场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二)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推动家装生产、流通企业深挖家庭前装后装、局部改造等市场需求,鼓励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每年组织举办2场以上家居家装博览会或展销会。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房产服务中心)
五、实施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
(十三)着力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迭代创新,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推进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研发与产业化,加快建设风电全产业链先进制造业基地。突出发展石墨烯、纳米新材料、手机屏蔽材料、电解板上下游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新型无机非金属等高端材料,重点打造石墨烯、纳米新材料、镁合金高端金属材料、5G新材料为主的区域性新材料聚集区。组织推荐企业参加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机电设备制造业收入达到44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在生物医药、高端化工、牡丹特色产业等领域积极培育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持续加大市级创新平台培育力度,推进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中心建设,力争到2025年,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达到10家左右。(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五)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持续推进品牌建设,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好品山东”等省级品牌荣誉。强化品牌宣传力度,提炼优秀企业质量管理经验及品牌建设做法,实施以点带面,讲好品牌故事。对入选的“山东制造·齐鲁精品”进行集中宣传。(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
(十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废旧物资资源化回收中心,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构建废旧物资“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到2027年,新建(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个、分拣中心1个。(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七)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引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上门收车服务。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创建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回收分拣中心,鼓励废旧家电等回收企业入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名单。支持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央、省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
(十八)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推广“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鼓励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充分释放二手商品消费潜力。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防范二手电子产品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针对中亚、中东、俄罗斯等重点市场全力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十九)加快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汽车零部件、机电、农业机械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十)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积极培育或引入一批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龙头企业,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推荐符合条件的设备申报国家先进适用目录。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2%以上。(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产服务中心、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
七、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
(二十一)落实完善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主动参与能耗限额省级地方标准、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制修订。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标准要求,优化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围绕全县重点产业链,培育和发展企业联合标准,鼓励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快重要领域标准制定。加大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力度,积极参与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基础公共设施标准制定工作,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积极参与综合立体交通、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服务等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智能化农机的技术研发,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产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
(二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汽车、动力电池、家电、服装服饰等消费品,支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鼓励家电领域企业积极参与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智能家电、服装服饰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等领域国家、省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十四)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企业参与废有色金属、废旧农机、废旧家电、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支持企业参与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和二手商品品质鉴定和交易等市场管理通用标准。积极申报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典型企业、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二十五)加强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制定装备制造、智能家居、“新三样”、资源回收利用等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标准。围绕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的研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推动标准认证衔接,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充分调动企业、消费者、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各方积极性,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跟踪分析,分领域出台具体方案,构建“1+N”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七)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各领域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对上衔接,组织谋划本行业本系统项目,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等支持范围。用好用足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项专项资金,向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等重点方向倾斜支持。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技改专项贷”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对企业进口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给予财政贴息。对主导修订高水平能耗、排放、技术等相关标准项目予以奖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折旧和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曹县税务局)
(二十九)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持续推进“主办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模式增量扩面。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合理增加绿色消费信贷,加大对农业机械更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质效,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鼓励保险机构优化汽车保险服务。(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曹县监管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三十)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建立健全优质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申请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环卫专项规划等规划中,推动将回收站点、转运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合理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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