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品质滨州·儿童友好产品品牌”工作的通知

2024-12-27 11:44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妇联、市场监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场监管和城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部、市场监管局,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

为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高我市儿童友好产品品牌的认知度、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推动儿童友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开展“品质滨州·儿童友好产品品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滨州的企业,围绕“衣、食、住、行、用、服、学、娱、医”九大儿童产业,提供符合儿童需求与特点的“友好”产品和服务品牌。

二、申报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自主、自愿”原则,广泛组织动员,申报条件、程序、结果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社会监督。

三、申报条件

1.在滨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包括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并且连续运营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近三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单位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拥有并使用有效的注册商标,且所有权归属申报单位;

5.申报单位需能代表滨州形象、体现滨州特色,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形成了独特的品牌价值;

6.申报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儿童需求与特点,具备“安全性、适龄性、舒适性、益智性、趣味性、美观性”等特征;

7.申报单位以生产经营儿童产品、提供儿童相关配套服务为主营业务,需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和市场份额较大,具备一定的发展能力,近3年无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亏损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8.申报产品或服务具有针对儿童友好的设计理念和文化,并形成可宣传、可推广的产品或服务模式。

四、遴选程序

1.自主申请。本着自愿原则,填写《儿童友好产品品牌申报书》(附件1),同时附证明材料,并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2.初审推荐。市本级单位申报材料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单位申报材料由县级发改部门会同妇联、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初审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

3.资格审查。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核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名单。

4.资料评审。成立联合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现场考察名单。

5.现场考察。对纳入现场考察名单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现场考察。根据资料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综合评定出“品质滨州·儿童友好产品品牌”建议名单。

6.公示发布。建议名单经市儿童友好产品品牌打造行动专班成员单位审议后形成拟认定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发布。

五、其它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要如实填报相关资料信息,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避免填报材料存在缺项、空项;如有空缺项,应同时提供合理说明。

(二)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发改、妇联、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坚持优中选优,确保遴选质量,对参加申报的产品或服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县市区由发改、妇联、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汇总推荐上报。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儿童友好产品品牌申报书(附件1)、县市区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大厦326室),同时通过市协同办公系统报送电子版至“市发改委儿童产业科”。

附件:1.儿童友好产品品牌申报书

          2.县市区审核推荐汇总表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妇女联合会

滨州市市场监督

 2024年10月12日


展开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信息
  • 厂房租购平台
  • 其他招商信息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
    政策下载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400-115-5265
    免费下载产业扶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