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2-05-23 12:55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奋力发起乡村振兴攻势,三农发展迈上新的历史台阶。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坚决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划定30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1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0万吨以上,蔬菜和果品产量分别稳定在600万吨、100万吨以上。生猪产能全面恢复,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列入全国首个“双免”无疫区,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00万吨以上。高标准建设“蓝色粮仓”,水产品产量稳定在100万吨以上。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2.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成功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和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培育打造农副食品加工千亿级产业集群和畜牧、水产两条千亿级产业链,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453.21亿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17家,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农产品出口额稳居全国城市第一。建成农业“国际客厅”。“青岛农品”连续两年进入中国区域农业品牌影响力排行榜前十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9%,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综合机械化率达89%,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居全国第七,现代农业经营水平全国第一。

3.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健全组织领导、协同推进、短板攻坚、政策保障和督导考核机制。发起乡村振兴攻势,实施“五大突破、十大行动”,稳步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一统领三融合”乡村治理经验获评全国首批乡村振兴典型案例。青岛西海岸新区、莱西市入选部省共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县,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656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36∶1。

4.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建立专项扶贫、项目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联动长效机制,全市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535户、63887人,提前实现精准脱贫。200个省级贫困村、310个市级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提前脱贫摘帽。建成镇村扶贫项目838个,支持3900个有创业需求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项目,推动5152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现了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5.农村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清洁乡村覆盖率达40%,具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的村庄达61%,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基本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出台《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实现7类农业废弃物规范管理,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5年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96.7%和92.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76个、市级示范村400个,村庄平均绿化覆盖率达30.4%。

6.深化农村改革成效突出。4785个村庄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495万亩承包土地建立了“数字”身份证。99.7%的村庄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483.4万农民成为集体经济的股东,分红14.4亿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涉农区(市)全覆盖,集体产权交易额达47.7亿元。探索股份制、租赁制、合作制和混合制等新路径,集体经济收入过10万元的村庄达80%。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至1.3万家,村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达3800多家,家庭农场增至1.2万家,农业综合托管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均达70%。

(二)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是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机遇前所未有,任务更加艰巨。

1.党中央对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从真抓实干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抓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发出了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动员令。

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势明显任务艰巨。从外部环境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多变,国际农产品供应链、产业链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推动农业高质量“走出去”“引进来”面临新挑战。从城乡发展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快速发展,农业发展不充分,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还没有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从农业农村看,农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农业仍然是获取社会平均利润率最低的产业,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面临较多困难、较大压力。从体制机制看,还没有形成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优势,“四个优先”的保障支撑作用还不够明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按照省委确定的“六个一”的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的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的重点任务,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工作要求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定位,聚焦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稳定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建设“山海共融、齐鲁田韵”美丽家园,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水平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二)发展定位。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坚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落地,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格局,探索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的有效路径,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全省探路。

建设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坚持把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作为首要任务,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探索新发展阶段农业减排固碳的新路径,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发展全产业链,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现代种业高地、智慧农机高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高地,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丰富提升都市现代农业“青岛模式”。

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畅通城乡要素循环,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广泛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坚持改革创新驱动。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农村改革政策集成,有效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市场,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升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生动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全市一盘棋布局、一张图规划,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四)主要目标。到2025年,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建设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绿色低碳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城乡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1.农业高质高效走在全国前列。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品质提升,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扎实推进,现代种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取得新突破,绿色农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700万亩、300万吨左右,生猪年存栏160万头、出栏270万头左右,农业科技贡献率提升到72%,都市现代农业“青岛模式”特色更加鲜明,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

2.乡村宜居宜业走在全省前列。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山海共融、齐鲁田韵”美丽家园,推动绿色低碳乡村建设,集中连片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取得积极成效,打造10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0个乡村振兴示范区。围绕优质粮油、蔬菜、果茶、肉蛋奶、水产品、文旅康养和手工业等产业,打造一批百亿级产业链和十亿级产业集群,农民就近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3.农民富裕富足走在全省前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步伐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稳步提升,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农村居民幸福生活指数明显提升。高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构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发展新格局,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缩小。

展望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高,都市现代农业“青岛模式”特色更加鲜明,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走在全省前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乡村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总体建成“山海共融、齐鲁田韵、青岛品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

三、发展布局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彰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乡村发展的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

(一)优化生态产业发展空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优化提升“一轴三片、四区多点”农村生态生产发展空间布局。

1.一轴:大沽河生态中轴。充分发挥大沽河生态涵养和产业带动作用,科学规划沿河两岸城镇、村庄、园区和水系景观建设,打造贯穿南北的湿地生态安全屏障和自然生态景观长廊。按照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和数字化要求,推进沿岸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配套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示范区。

2.三片:东部崂山、北部大泽山、南部珠山铁橛山生态涵养片区。严格生态红线管控,优先厚植生态资源,加大山体自然植被保护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北方茗茶、优质果品、森林康养、乡村民宿和观光旅游等产业,打造青岛“天然氧吧”和“都市之肺”。东部崂山片区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生态产品为重点,发展集山海风光、道教文化、高端民宿等于一体的特色产业,打造山海生态旅游康养圣地。北部大泽山片区侧重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示范片区,加强水系保护、山体修复、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建设青岛北部山体屏障区,打造一批生态旅游特色小镇。南部珠山铁橛山片区侧重建设集园艺生产、高端果品和休闲观光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三生一体”示范片区,发展高端果品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魅力小镇和生态文明特色村。

3.四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业优势区、高端畜牧业发展区、现代渔业发展区。以平度南部、莱西南部、即墨北部、胶州西南部、青岛西海岸新区西部为重点,高标准建设30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以大沽河生态中轴和东部崂山片区、北部大泽山片区、南部珠山铁橛山片区为重点,建设优质蔬菜、优质果品和北方茶叶等特色农业优势区,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以平度西南部、莱西东部南部和北部、胶州西南部、即墨中西部和青岛西海岸新区西北部区域为重点,打造高端畜牧业发展区。统筹海洋渔业资源开发,推动深蓝渔业向纵深发展,建设现代化养殖工船和海洋牧场,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4.多点:以发展园区农业、数字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国际化农业为重点,高水平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场、国家级海洋牧场、青岛农业“国际客厅”、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级骨干、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以及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等,提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引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培育打造一批十亿级产业集群和百亿级产业链,形成多点支撑乡村振兴发展新格局。

(二)构建“新市镇新村”布局。合理确定现代化小城镇建设布局和村庄布局分类,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配置,打造方便可及的乡村社区生活圈。

1.新市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依托沿海发展轴、青潍海陆发展轴、青烟城镇发展轴、青东城镇发展轴、青诸城镇发展轴,统筹规划建设现代化新市镇。充分发挥小城镇承接城市、辐射农村作用,把镇建成服务农村和农民的区域中心。围绕重点经济功能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现代化城镇组团,打造南墅、店埠、新河、明村、灵山、田横、铺集、大村等特色化发展的新市镇,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加强以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社区生活圈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推动镇域综合整治,保证生态空间系统完整、农业空间集中连片,形成现代化镇村生活圈。

2.新村:充分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对集聚提升类村庄,实行片区化打造、综合化整治,增强发展活力。对城郊融合类村庄,持续推进产城融合,加快融入城镇一体发展格局。对特色保护类村庄,推动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良性互促发展。对搬迁撤并类村庄,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稳妥慎重推进。依托镇村国土空间规划,打造乡村服务中心、经济中心和治理中心,重点配置中小型生活生产服务要素,满足为乡村居民就近服务的基本需求,形成方便可及的乡村社区生活圈。

四、聚焦稳产能保供给,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立足自身抓好农业生产,以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为首要任务,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加快发展现代种业,丰富提升都市现代农业“青岛模式”。

(一)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围绕建设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坚持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构建高质量稳产保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稳步提升粮食产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稳面积、提单产、优结构,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持续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重点打造平度南部、莱西南部、即墨北部、胶州西南部、西海岸西北部和西南部,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开展粮食产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快品种更新,提升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强化高效节水能力建设,建设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和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优先发展口粮作物,保障粮食安全底线。推动发展玉米、大豆、薯类及杂粮,促进饲料和工业用粮稳步增长。实行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合理轮作,推进功能性小麦、鲜食玉米等特色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健全财政补贴和价格保护机制,落实农民种粮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范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等环节损耗浪费。稳定发展花生种植,保持我市在全国花生生产上的领先地位。建设一批吨粮镇,积极创建吨粮县。到2025年,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0万吨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有关区、市)

2.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创建优势特色农产品示范区,稳定蔬菜、果品、茶叶种植面积,提升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建设大沽河沿岸优质蔬菜产业带,建设平度、莱西北部,胶州西南部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南部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崂山区、即墨区和青岛西海岸新区优质茶叶生产基地,全面提升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和品牌化发展水平。突出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强化病虫害绿色防控能力建设,推动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健全优质特色产业经营组织,推动政企银、农工贸、产学研协作,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副产物梯次高值综合利用。支持发展“一镇一业、多镇一业”,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到2025年,蔬菜、果品总产量分别稳定在600万吨和10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有关区、市)

3.加快发展都市高端畜牧业。推动畜牧业向规模化、良种化、生态化、品牌化和智能化转型,加快形成农牧循环、种养结合、绿色低碳、生态可持续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加大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力度,稳定生猪产能,保持能繁母猪存栏和规模养殖场数量总体稳定。优化畜牧养殖结构,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发展荷斯坦牛、乳肉兼用牛和奶山羊等养殖。推进“粮改饲”试点,建设优质牧草基地,增加优质饲草料供给。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发展高端乳制品产业。支持发展种养循环农业,促进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创建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推进莱西市和平度市建设高端畜禽种养加一体化产业基地。到2025年,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00万吨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有关区、市)

4.高标准建设“蓝色粮仓”。大力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依托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发展深海养殖。加快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贝类滩涂增殖、海珍品底播增殖和工厂化集约养殖等生态高效增养殖模式。稳步推进大洋性和过洋性远洋渔业项目建设,完善海上运输、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支持建设远洋渔业陆基保障基地,鼓励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完善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和恢复体系,按照“一湾六岛”空间布局,加快建设海洋牧场。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到2025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面积达到15万亩,水产品产量稳定在100万吨左右。(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有关区、市)

(二)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稳定提升粮食产能。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梳理退耕还林、生态红线调出和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种植属性改变等情况,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优进劣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实划牢。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改进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发展规模种植业和养殖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优化建设布局,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农田“宜机化”改造,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市)示范。统筹考虑建设中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因素,提高投资标准,突出农田水利、田间机耕道、高效节水灌溉等建设重点,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分级投入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序推进已建项目区改造提升和损毁工程修复。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保险。到2025年,全市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430万亩。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库(塘坝)维修加固和病险拦河闸(坝)除险加固工程,提升防汛抗旱能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区、市)

3.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科学设置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控制点,完善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堆肥还田培肥地力等科学施肥技术,创建一批化肥减施提效核心示范区。加大政策倾斜和技术指导力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等堆肥还田新技术,推动高标准农田堆肥还田培肥地力。在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区,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成方连片推动土壤改良。加快推广保护性耕地新技术,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坚持用地养地相结合,探索建立合理耕作制度,鼓励开展休耕轮作,完善耕地质量保护激励机制,抓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莱西市河头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部级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区、市)

(三)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抢抓全球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制高点,对照国际先进水平,聚焦“保、育、测、繁”四个环节,开展种业资源保护、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建设、市场净化五大行动,发展壮大现代种业,提升农业良种种源自主供给能力。

1.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和企业,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或省级种质资源库(圃、保种场),提升种质资源收储保存能力。组织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做好农作物、渔业和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强优质种质资源保护。推进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发掘优质种质、优质基因,培育一批农作物新品种,筛选一批有益微生物种质,推动种质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新优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有关区、市)

2.提升种业创新研发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种业创新研发优势,强化公益性研究,加大基础理论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设备配备等领域投入,加快推进生物育种技术产业化应用,提升育种创新效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育繁推一体的育种研发创新协同机制,实施生物育种等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玉米、生猪、奶牛和白羽肉鸡等良种联合攻关。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强筋小麦、优质蔬菜、特色畜禽、渔业、油料、微生物和林草等种业创新研发平台。到2025年,全市种业创新育种体系专家团队达到25个,种业研发平台达到1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有关区、市)

3.提升种业管理能力。健全区域化种子质量检测机构,优化市、区(市)两级种子质量检测体系,提高基层种子质量快速检测技术水平。健全品种种性评价体系,建设农作物品种试验站和国家级综合性展示示范基地,加强品种试验展示示范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建立种子种权交易中心,搭建电子交易平台,实现种权和种子、种苗以及相关服务的线上交易、线下实体运作,加速新品种转化应用。创新种子质量监管手段,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发展智慧种业,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的质量可追溯系统,从源头上保障生产用种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市)

4.加快建设良种繁育基地。以即墨为核心区建设国际蔬菜花卉种子产业园,推进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平度市和莱西市优质蔬菜、果品、小麦、花生等种子产业园,高水平建设崂山区优质茶苗繁育基地、青岛西海岸新区蓝莓种苗繁育基地。提升崂山奶山羊、里岔黑猪、琅琊鸡等畜禽良种产业化研发水平,扩大畜禽良种繁育规模。整合现有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引进研发培育一批优质海洋生物种质,建设海洋渔业生物遗传育种基地。推进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等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水产种苗研发中试基地。到2025年,建设国家和省级区域性作物良种繁育基地5处,种畜禽和水产良种场、扩繁场达到4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有关区、市)

5.优化种业创新研发环境。研究设立种业发展配套支持政策,鼓励引进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投入,构建财政、金融和保险等多元化支持体系。鼓励创建国家和省级新品种和种业创新研发平台。创新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机制,鼓励骨干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可按规定参与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推动企业合作,联合设立现代种业研发专项,集中资源力量攻坚突破。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国内高级人才,开展种业技术人才职称和拔尖人才评选。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违法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区、市)

(四)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动农业防灾减灾现代化建设,提升农作物病虫害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1.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监测方法,强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有害生物和植物疫情监测预警精准度。落实“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应急防控机制,形成全市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预案体系。支持引导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防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加快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创新集成和推广应用,融合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推广普及绿色防控技术。到2025年,重大病虫害长期预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粮食作物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坚持防疫优先,着力加强防疫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政府和市场主体的防疫责任,形成联防联控的防控合力。巩固免疫无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区建设成果。健全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配齐各级兽医实验室疫病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增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和防治能力。以种畜禽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争创国家级和省级牛羊布病和结核病净化示范场和示范县,争创国家级布病无疫区。完善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加强海空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县级区域性动物防疫洗消中心建设,推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收集体系提档升级。以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推进无疫小区建设,持续推进犬只狂犬病城乡同步免疫。完善动物疫病追溯监管平台,实现动物疫病从养殖到餐桌的全流程管控和可追溯。到2025年,全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3.提升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强化气象为农服务,优化完善气象综合监测站网,提高大风、冰雹等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提高气象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深化农业和气象深度融合发展,提高农业气象预报预警的产品实用性。利用各种信息发布渠道和手段,提高农业气象预报预警产品快速发布水平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气象农业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观测能力,优化作业布局和业务流程,建设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和定量评估的一体化业务系统,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和防雹作业,降低干旱和冰雹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农业机械化抢种抢收抢烘干能力,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的能力。发挥农业保险灾后减损作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五、聚焦农业高质高效,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加快发展园区农业、数字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国际化农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培育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条,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发展园区农业。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整合现有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田园综合体等涉农项目,高水平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形成园区高效农业与大田生态农业相互支撑、循环发展的新格局。

1.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多元化主体、市场化运营,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农业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推动各项支农政策、科技、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园区倾斜,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布局上下游产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园区集聚,联合农业科研机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集科研、种养、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新平台。到2025年,每个涉农区(市)创建1个以上省级农业园区(基地),每个主要涉农镇(街道)建设1个以上特色农业园区(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有关区、市)

2.加快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深入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多重价值,培育发展农村电商、农事体验和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乡村由卖农产品向卖风景、卖服务、卖体验转变。推进崂山区和城阳区全域“农村景区化、农业景观化”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推进大泽山和珠山铁橛山片区优先厚植生态资源,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集群。打造滨海沿线和大沽河沿线生态农业产业带和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依托优质文旅资源,培育主题特色鲜明、地域文化突出的精品文旅小镇。依托海洋牧场突出文化科普和休闲垂钓等功能,加快发展休闲渔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在产业融合中有活干、有钱赚。到2025年,发展休闲农业节会100个、农业旅游精品点1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商务局,有关区、市)

3.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以区(市)为单位高水平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按照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要求,合理规划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等功能,打造技术研发、信息共享、检验检测、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平台。改善农田建设条件,推动全程机械化生产,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推广绿色生产模式和数字化新技术。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实施延链、补链、壮链和优链行动,推动实施“链长”制,围绕粮油、蔬菜、果茶、肉蛋奶、水产品、文旅康养和手工业等打造一批百亿级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有关区、市)

4.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强镇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依托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和大中型冷链物流企业、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主体,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实现区域内主要生鲜农产品快速、大批量集散和分销。建设镇村(田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在优质蔬菜和果品生产区,支持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和信息采集等设备,建成融通城市和乡村的冷链物流体系重要节点。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上合海洋创新产业园项目,建设国际海洋水产品交易中心,打造水产品交易高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区、市)

(二)发展数字农业。抢抓全球新一代农业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全面提升生产智能化、监管精准化、销售网络化和服务便捷化水平,推进数字技术与农业发展深度融合。

1.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建立农业大数据智能化采集、处理、应用、服务和共享体系,推动大数据在精准生产、质量监管、综合分析和辅助决策等领域扩大应用。实施种植业一张图、新型经营主体一张图、农田一张图、农村一张图、智慧畜牧一张图、智慧农安一张图“六张图”建设工程,建设区域性粮油、畜禽和农资等单门类全产业链大数据,打造农产品质量监管、动物防疫和高标准农田等数字农业应用场景。建设农业自然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等大数据,健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到2025年,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等深度融合,农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加快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技术支撑、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数字农业农村服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监测体系。完善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构建智慧监管和服务平台体系,实现市、区(市)、镇(街道)三级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结合区域产业优势,推动创建淘宝镇(村),发展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产品“产运销”电子商务一体化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数字化建设,引进培育数字农业领军企业、创新性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有关区、市)

3.探索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推进种植业信息化、畜牧业智能化、渔业智慧化、种业数字化、新业态多元化、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促进农业由“设施化”向“数字化”转变,提升农业数字化生产力。加快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场景,推广无人机喷防、无人驾驶农机、设施农业数据监测等实用技术,对100万亩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土壤墒情和作物长势,以及病虫害防控实施智能监测。推进设施农业大数据深化应用,强化畜牧业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和智慧牧场建设。到2025年,建设10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500个智慧牧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有关区、市)

4.推广数字技术创新示范应用。强化关键技术装备创新和共性技术攻关,推动战略性前沿性技术超前布局和技术集成应用,加快农业人工智能研发应用,推广一批数字农业技术模式。加强数字农业科技创新数据与平台集成和服务,培育数字农业新主体、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积极推广北斗导航、机器人等数字技术装备综合集成应用,探索区块链在农业的创新应用,持续推进农业物联网创新示范工程。开展物联网试验示范和农业遥感技术应用。建设城阳区智慧农业物联网产业园,打造智慧农业产业链与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有关区、市)

(三)发展绿色农业。开展节水、节肥、节药和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膜与农药包装废弃物综合治理“三节三治”行动,加快构建绿色农业发展新格局。

1.实施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不断提升生态农业碳汇。开展农业生态技术、绿色技术、增汇型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合理利用生物质能,逐步减少设施农业碳排放,推进冬暖式大棚等设施农业能源自发自用。推进农业机械化节能减排,指导做好农业机械化报废更新工作,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沼气清洁发展。健全创新驱动与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区、市)

2.加快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充分挖掘农业减排固碳潜力,加快推行绿色清洁生产模式。种植业,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堆肥还田培肥地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推广标准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全域禁用规定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畜牧业,建立“以地定畜、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机制,发展自动化、设施化养殖,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强化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推广绿色发展配套技术。加快发展蜜蜂产业。渔业,发展深海抗风浪网箱养殖、海洋牧场等生态效增养殖模式,加强渔药、饲料等渔业投入品管理,创建国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林业,发展生态旅游康养产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产业、林木花卉产业。到2025年,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保持零增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有关区、市)

3.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取之于田、用之于田”,全面推动农作物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生物堆肥还田和畜禽过腹还田,实现养地固碳和生态循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培育堆肥专业合作社,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区域化堆肥场,实现就近堆肥还田。合理规划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推动农作物秸秆转化为生物能源、栽培基料和手工业原料。持续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扩大可降解地膜推广规模。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全覆盖,鼓励养殖户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四)发展品牌农业。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绿色品质、世界共享”青岛农品品牌矩阵。

1.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国标、行标、地标、团标、企标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青岛标准”体系。种植业,制定完善农业生产地方标准,加快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实现标准化生产。畜牧业,制定畜牧规模化养殖标准,大型规模养殖场全面推广标准化养殖,创建标准化示范养殖场。渔业,加快制定水产品养殖标准,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林业,推进苗木花卉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小农户标准化生产。到2025年,农业地方标准达到240项,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达150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市)

2.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标准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依托行业、社会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风险评估实验室),加大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工作力度。开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完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测监管平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水平。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基本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到2025年,地产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海洋发展局,有关区、市)

3.做优做大农业品牌。实施名品、名企、名产业培育行动,积极申报农业农村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认证,培育打造农产品品牌。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快培育农业企业品牌。坚持“绿色品质、世界共享”,打造“青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严格品牌区域管理,打击违法侵权行为,落实农产品品牌退出机制,树立青岛品牌农产品市场信誉。支持“青岛农品”品牌培育、宣传和推介,提高青岛品牌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对取得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的主体给予奖补。推动区域性特色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分步推行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到2025年,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达到2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市)

(五)做强国际化农业。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区试验区青岛片区,实施更高水平的农业开放合作交流,打造全国农业对外开放新高地。

1.搭建高能级开放协作平台。强化农业“国际客厅”国际合作功能,建设农业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农产品展示销售、农业项目洽谈合作、新技术引进集成新平台,打造青岛农业“国际客厅”品牌。深化与上合组织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家农业战略合作,构建现代农业对外合作服务体系。依托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筹划设立上合示范区现代农业技术交流示范基地。培育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建设对外农业合作基地,开展旱作农业种植、育种等领域合作。成立“一带一路”中国农机企业家发展联盟。承办中国(青岛)国际农机展、亚洲农业与食品产业博览会和中国区域农业品牌发展论坛等国际农业会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有关区、市)

2.建设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全面对接欧盟、东盟、美国、日韩、中东和俄罗斯等目标市场,积极申请国际认证,建立目标市场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探索推广应用国际通行的标准体系,在原料生产、加工包装、仓储流通等环节实现标准化,促进出口农产品提质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引导企业参与推进食品农产品认证认可的国际互认。加快培育口岸农产品贸易优势品种,建设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化养殖基地。鼓励企业申请认定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探索建设国家农业开放发展国际贸易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青岛海关,有关区、市)

3.高水平推进农业“走出去”“引进来”。创建国家农业“走出去”总部基地,搭建农业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开展农产品出口基地创建及品牌宣传,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在境外设立的中国农产品展示中心活动,支持相关农业企业在国(境)外设立青岛优势特色农产品海外展销平台。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行动,巩固日韩等传统农产品出口贸易市场,扩大对RCEP成员国家优势农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建立境内外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完善出口配套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拓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加强与国际农业企业在农机装备、化肥、农药等领域合作,引进种质资源、农业安全和标准化生产等薄弱环节的关键技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青岛海关,有关区、市)

4.加快推进胶东经济圈农业一体化发展。落实胶东经济圈农业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内容,探索成立胶东经济圈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乡村振兴研究院、乡村振兴区域合作联盟、乡村振兴农业科技联合服务团等合作组织,联合举办产业合作、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科技交流等活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搭建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推广、重大项目合作平台,协同培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胶东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推动莱阳莱西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沿黄流域农业一体化合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市)

(六)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强化农业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农机装备向智能化发展、向设施农业配备,给农业插上科技翅膀。

1.加快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和省级农业重点实验室、农业科研院所等机构作用,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机械化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节本增效等,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全产业链科技资源配置。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强化产学研协作攻坚,突破一批农业生物制造、农业智能生产、节水农业和循环农业等关键技术。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发展科技创新主导的新业态新经济。到2025年,建设3-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级农业重点实验室,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2%。(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有关区、市)

2.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农业科研院所管理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改进农业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管理,提高农业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规定或者与科研人员约定奖励、报酬方式和数额;未约定奖励和报酬方式和数额的,对成果发明人、共同发明人等在农业科技成果完成和转移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最低比例。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探索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机制。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3.强化农业科学技术集成推广。依托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搭建产学研推紧密结合的农技推广融合发展平台,做好重大、关键、共性、绿色技术的集成化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机制,积极促进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同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校进行分布式点融、同种植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覆盖式网连,构建农技推广“一主多元、多元融合”新型体系。贯彻落实《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按照机构、人员、场所、经费“四落实”要求,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到2025年,发布农业主推技术100项,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区、市)

4.深入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发展大型动力、卫星导航作业、高效智能植保和粮食烘干等机械设备,推行应用智能化测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作业质量。加快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花生、马铃薯、葱姜蒜和大田蔬菜等种收机械化推广力度,支持设施大棚智能化生产、采摘和分拣等专用设备的研发应用。加快养殖装备科技创新,推进主要畜种养殖、重点生产环节和规模养殖场(户)机械化。全面提升牧渔果蔬业等加工专用机械化水平,重点提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和装备能力。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畜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六、聚焦乡村宜居宜业,建设“山海共融、齐鲁田韵”美丽家园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乡村,让美丽乡村成为青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标志、美丽青岛的底色。

(一)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确定村庄分类,优化村庄布局,推进农房改造提升建设,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美丽宜居家园。

1.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成市、区(市)两级村庄布局规划,有条件、有需求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因地制宜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合理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做好村庄分类甄别,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避免随意大拆大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强化村庄风貌引导,突出地域特色。开展“乡村规划师”试点,引导更多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回乡打造优秀作品。到2025年,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推动农房改造提升建设。把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依法建立农房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出台农村建房管理办法,推动整村统一规划、农民自建,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户依法有序开展农房新建、翻建和改建,改善提升住房条件。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加强农房建设和改扩建设计引导,指导农民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采用新技术和绿色建材,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众安全住房保障机制,改善其住房条件,2023年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区、市)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完善配套设施,加大公路用地范围内路域环境整治力度。优化城乡公交线路,推动城乡公交融合发展,实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改造农村供水水厂主管网、村内管网和水表,提升农村规模化供水实际覆盖规模,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实施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动管道天然气设施向镇村延伸,在城镇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行LNG、GNG气化站和微管网方式,满足用气需求。因地制宜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提高农村居民取暖清洁化水平。到2025年,基本完成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75%以上,7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全处理,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青岛供电公司,有关区、市)

4.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深化“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继续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推动快递收发、农资供应、电商平台和邮政服务等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集中。鼓励供销等部门和邮政快递企业到农村设立网点,在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建设10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到2025年,实现镇镇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区、市)

5.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新基建,实施宽带惠农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提升乡村政务信息系统,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数据汇聚治理和分析决策平台,打造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实现乡村数据监测预警、决策辅助、展示共享。加快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推进乡村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建设,推进公安、人社、养老、文旅、农业、水务、电力等公共服务智慧化,打造覆盖乡村线上线下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慧村(社区)、街区建设突破行动,打通智慧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9%。(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局,有关区、市)

(二)建设绿色低碳乡村。推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优先厚植生态资源,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突出彰显乡村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1.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完成陆域面积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编制生态红线负面清单,合理规定刚性和弹性管控内容,科学引导、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现状镇村、耕地、矿业权逐步退出。全面落实林长制,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配齐一线管理力量。全面推进自然保护体系建设,勘定各自然保护地界线、设立界标。加强森林资源、湿地资源保护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设森林碳汇计量监测系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恢复改善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水务管理局,有关区、市)

2.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健全农村改厕运行管护机制,建立公厕管理服务体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五年行动,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模化建设、专业化运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推行居民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再循环体系建设,探索建设镇级生活垃圾处置终端设施。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现有82处黑臭水体治理,强化动态监管。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70%,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有关区、市)

3.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梯次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集中连片打造示范片区。开展美丽村居示范创建,培育一批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美丽村居建设试点。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打造安居乐业、美丽舒适的家居环境。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色行动,创建山东省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妇联,有关区、市)

4.提升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有序推动发展生态经济。合理规划森林氧吧、休闲旅游、乡村康养、乡村民宿等生态产业,打造一批新产业发展示范点。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古旧村落等存量资源,推进相关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统筹实施生态修复,提升文化旅游价值。落实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的相关政策,对开展生态修复的社会主体,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获取收益。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生态资源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管护和发展生态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区、市)

(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动区(市)全域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待遇公平,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1.打造镇级区域服务中心。由区(市)统筹推动公共资源全域优化配置,强化镇(街道)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统筹,把镇(街道)打造成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区域中心。大力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方式创新,将更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适合在镇级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纳入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或帮办代办,实现就近可办。集中打造餐饮服务街区、消费娱乐街区、金融服务街区等,提升市场化服务水平。坚持绿色化、精致化、便民化,规划建设镇驻地绿地公园和开敞空间,为群众提供休闲交流场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和林业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有关区、市)

2.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强镇筑基”工程,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促进优质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建立二级以上医院帮扶镇(街道)卫生院制度,推进镇(街道)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加强乡村慢性病综合防控。探索建立农村新型养老模式,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大于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大于99%;农村每万人医疗机构床位数60张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有关区、市)

3.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低标准。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稳步提高机制,确保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继续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补贴标准,引导农村居民长期持续参保。推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推动建立城乡标准一致的低保政策,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有关区、市)

4.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安全防控体系。健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联动工作机制,在镇(街道)建立公共卫生应急预警机制,在村委和社区居委设立公共卫生委员,建立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镇(街道)的联防联控机制,筑牢第一道防线。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农村公立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数量不足的缺口。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和农村中心社区一体化管理,鼓励镇(街道)卫生院领办或延伸举办村卫生室。强化农村地区病媒生物、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建设农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区域中心,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城乡同质化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区、市)

5.实施健康乡村行动。完善农村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六进”活动,提高农村健康素养水平。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倡导“运动是良医”“终身体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生活习惯,倡导“三减三健”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实现卫生城镇创建数量和管理质量双提升。建设乡村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功能,补齐乡村健身设施短板,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到2025年,国家卫生镇街达到55%以上,省级卫生村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有关区、市)

(四)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加快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1.培育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现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百姓宣讲”活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倡导婚事新办、厚养薄葬,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建设。广泛开展“青岛好人”“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活动。到2025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覆盖率达100%,县级及以上文明村达到85%。(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有关区、市)

2.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划定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雄崖所历史文化名村、韩家营特色民俗村、青山渔村、西三都河村等传统村落保护。振兴乡村特色文化,实施滨海历史文化长廊规划,推进“蓝谷文化带”“沽河历史文化轴”“崂山文化带”等建设。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曲艺、戏剧、民俗、传统技艺等各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广泛开展花会、灯会、庙会、歌会等民俗活动,扶持吕剧、茂腔、柳腔等地方戏繁荣发展,保护传承胶州大秧歌、胶州剪纸、胶州八角鼓、平度木版年画、平度草编、莱西木偶戏、莱西花棍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红色文化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区、市)

3.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统筹推进乡村公共文化载体建设,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文化下乡活动,举办“农村文化艺术节”“千场戏曲进乡村”等活动,把更多优秀戏曲、书刊和文艺演出送到农民中间,提高面向农村群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落实“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巩固提升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建设水平。培育壮大乡村文化队伍,及时补充专业人员,实现专岗专用,探索定向培养基层文化艺术人才。定期开展农村文艺骨干培训辅导,每3年对文化站长和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加大农村文体团队投入,扶持发展农村广场舞队、庄户剧团等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有关区、市)

4.创新乡村文化发展模式。实施数字文化公共服务工程,开展农家书屋数字化升级行动,推进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探索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为农民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依托西海岸达尼油画、平度蓝树谷等特色小镇,创建一批农业文化发展示范基地。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鼓励文艺工作者持续推出反映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探索运用市场机制、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增加农村文化资源总量。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推广志愿者与村(社区)包片服务或一对一服务模式。引导城市艺术家下乡,推动城市现代文明与传统农耕文明融合发展,创新打造特色文化村。(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七、聚焦农民富裕富足,提升乡村现代化治理水平

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围绕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拓宽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渠道和方式,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市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1.全域提升“一统领三融合”质量水平。突出抓镇促村、整镇推进、全域提升,推动“一统领三融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优化“镇(街道)党(工)委—村党组织—网格党组织—党员中心户”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全面推动村级组织规范运行,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其他村级组织各司其职、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六权议事决策机制”,完善“五议一审两公开”议事决策程序。构建常态化、立体式、全方位的村干部权力长效监督约束机制。深化农村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完善议事协调机制,整合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资源,推动共驻共建、抱团发展;深化城乡联建共建,实施“党建统领、联建兴村”计划,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城镇规划边界内“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发挥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作用。全面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分类管理。实现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原建制村党群服务站100%全覆盖,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有关区、市)

2.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头雁领航”工程,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水平。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推动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强化教育培训,选派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体悟实训和专业实训,完善“两委”成员集中轮训制度。强化激励保障,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考录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招聘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力度。在各级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和评先树优时,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倾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3.健全党组织引领乡村治理机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积极参与,依法承担乡村治理中的公共服务职能。搭建基层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和群众的沟通协商平台,加强与村(居)民自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区域化党建等基层治理平台联通互动,丰富乡村治理载体,提升“零距离”协商和“常态化”服务能力。加大乡村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力度,扶持发展乡村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安保维稳类社会组织。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渠道,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二)健全乡村三治融合体系。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探索推动乡村治理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1.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充分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自治规范体系。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履职制度,加强村(居)监督委员会建设,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有关区、市)

2.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区(市)、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的乡村法治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善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加快“数字法治乡村”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每个村培育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聚焦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区、市)

3.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进家庭。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大道德模范典型选树力度,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评选先进等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提高,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探索道德教化的创新与强化,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完善乡村信用体系,探索推广“道德银行”、信用积分等乡村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区、市)

(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坚持把安全发展贯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各领域和全过程,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

1.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村(社区)警务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继续推动“雪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安防社区和物联感知平台建设。持续深化反邪教斗争,推广“村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打造“三无镇”“三无村”(无越级上访、无行政诉讼、无刑事案件)。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责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长效机制,构建立体化、网格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到2025年,平安乡村建设达标率85%以上。(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改革、农村宗族矛盾等农业农村矛盾易发多发领域,推动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健全农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室),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的关爱救助。(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3.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加强乡村应急救援能力和多种形式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动员村(社区)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和地方志愿者组织结合实际需要组建志愿消防队,普及微型消防站建设。有序整合乡村灾害信息员,规范信息员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因地制宜设置乡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消防车辆专用取水码头和设施。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增强居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和逃生能力。到2023年,符合《乡镇消防队》建队条件的全国重点镇全部完成建队任务;到2025年,全部镇完成建队任务,与城市消防站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区、市)

(四)加快培育新时代三农人才。坚持引才、用才、育才、留才系统施策,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

1.加快培育行业领军人才。加大“四新”领域杰出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引进力度,支持经济文化能人“雁归”回乡、创业发展,加大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导师、示范园区管理人和优秀带头人等培训力度,推动乡村产业业态创新、人才创业、主体创优,打造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群。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等分类培育计划,培育一批经营管理型领军人才和农业技术推广型领军人才。到2025年,全市经营管理型、技术推广型、创新创业型“三型”人才达到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区、市)

2.壮大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推动大学生回乡、城市人才下乡、乡贤返乡,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创客等五类主体的培育力度。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衔接学历提升教育,加强定向人才培养。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注重从涉农职校、职专中培养“社来社去”职业农民。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建设农村电商、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试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和涉农职称“民企直评”,培育一批种植、养殖和加工能手。到2025年,全市乡村实用人才总数突破50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有关区、市)

3.打造乡村引才聚才平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产业集聚发展地,鼓励、引导企业技术中心、技师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在乡村设立分中心、流动站,建设“人才飞地”。加快建设并发挥涉农智库平台功效,借力院士工作站、农业科技创新孵化平台等招引高端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区(市)、镇(街道)创办星创天地、特色创业小镇、专家服务基地和创新创业孵化器等,吸引人才落户发展。强化农村创新创业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创业补贴和担保贷款支持政策。完善城乡社会事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把服务基层实绩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评价要素之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协,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有关区、市)

4.完善乡村育才留才机制。实施“乡村英才”选培行动(农业)和“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乡村人才改革创新激励机制和容失免责机制,激励干事创业。实施机关党组织帮带、工会助农、乡村振兴青春建功、“百企帮百村”、“巾帼建功”、乡村教育支持等行动,凝聚引导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振兴的合力。研究制定促进乡村人才常驻发展服务保障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有关区、市)

八、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共同富裕发展新格局

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提升低收入人口收入水平,推进重点帮扶区域乡村全面振兴,高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继续落实帮扶政策,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脱贫产业高质量发展、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1.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养老、产业、就业、金融、保险、兜底救助和残疾人帮扶等各项政策措施,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有关区、市)

2.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压实村“两委”、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责任,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持续跟踪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对可能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实行动态清零。拓宽监测预警信息来源,建立农户自主申请、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相结合的监测对象发现和预警机制,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程序认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实施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以市场化手段化解返贫和新致贫风险。(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有关区、市)

3.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坚持志智双扶,提高脱贫群众用自己双手致富的能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让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搭建用工信息平台,为有需求的脱贫人口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吸纳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护,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发挥好“扶贫农创体”等产业扶贫项目作用,促进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等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有关区、市)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有序推进确权登记,规范资产处置,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对经营性资产,依法推行“四权分置”资产管理改革,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监督权,规范收益分配使用。对扶贫项目形成的公益性资产,明确权属、强化管护,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二)提高低收入人口收入水平。坚持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分类实施开发式帮扶,拓展乡村发展空间,保障不同群体发展机会公平,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1.加快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培育发展乡村手工业、文化表演和家政服务等产业,合理规划产业园区,推动小产业规模化。培育打造全产业链条,针对链条短板和产业缺口等薄弱环节,扶持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产业联万家。发展壮大青岛西海岸新区达尼油画产业、平度大泽山眼睫毛产业、平度新河草编产业、即墨区鸟笼产业、胶州市麦秸画产业等,做优做强“指尖产业”。培育做大品牌,制定生产标准,严格质量监理,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市场营销,提升“乡土制造”的魅力和经济效益,培育一批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注重传统产业手工艺传承,支持培育新生代手艺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推动低收入人口充分就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构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开展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人掌握一项以上就业技能,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和二次培训上岗。扩大涉农重点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和田园综合体、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优先吸纳当地低收入人口就业。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岗位就业技能培训和传帮带等活动,广泛吸纳低收入人口就业。加大低收入家庭新生代农民创业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3.实施低收入人口分类救助。根据农村低收入人口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因病、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且符合急难对象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残联,有关区、市)

(三)推进重点帮扶区域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区域化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帮扶计划。

1.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攻坚行动。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政策,引导村庄抱团发展。统筹各类政策支持建设村集体经营性和服务类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村组建集体经济发展公司,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依托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等平台,将财政扶持资金、村自筹发展资金等资源集中配置到条件相对优越的区域,跨村、跨镇(街道)联合建设或购置物业等可持续发展项目,使村集体获得稳定收益。统筹资金重点支持脱贫村和经济薄弱村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有关区、市)

2.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集中帮扶计划。选择20个涉库区、涉林区和粮食生产区的重点镇,由所在区(市)统筹力量给予重点帮扶。继续实施经济强区和市属企业对口帮扶平度市、莱西市10个重点镇政策,每年对重点镇实行资金和产业帮扶,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短板弱项建设,扶持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帮扶镇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重点镇参与企业上下游产业配套。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重点镇进行定期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区、市)

3.推动城乡联动发展。充分挖掘乡村忆苦思甜、艰苦朴素教育价值等,组织市和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城市街道和社区,赴乡村实施联动发展。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组织引导作用,推动重点帮扶区域打造家庭体验教育基地,组织城市居民赴乡村体验生活;推动重点帮扶区域菜园、果园等资源,为企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建设有机、绿色农产品直供基地;推动重点帮扶区域整村发展劳务经济、物业经济和家政服务等,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开展志愿者帮扶和捐赠帮扶等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市乡村振兴局,有关区、市)

九、聚焦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一)畅通城乡要素循环。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城乡要素良性循环。

1.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加快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平等享受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实施“雁归工程”,支持城市在职或退休教师、医生和农业技术人员等,回原籍农村就业创业;鼓励乡村贤达、社会名人等回乡,投资发展共享农庄和创意农业等产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优化农村投融资环境。以发展园区农业、培育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为重点,明确乡村投融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环节。鼓励区(市)政府投资平台整合镇域资源要素,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打造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合作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合法合规进入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现代种业和数字农业等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金融机构合作投融资,探索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城乡融合整体开发。全面优化农村投资环境,积极帮助解决企业投资乡村振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引导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振兴建设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区、市)

3.打造城乡要素自由流通重要节点。推动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以龙泉街道、即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载体,打造即墨城乡要素自由流通重要节点,发展休闲农业、康养度假、文化创意等产业。以南村镇为载体,打造平度城乡要素自由流通重要节点,发展航空配套、临空制造、现代物流等航空偏好型产业。以姜山镇为载体,打造莱西城乡要素自由流通重要节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完善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先行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支持中国科学院与莱西市建设中科育成产业基地、山东大学与平度市共建青岛先进技术产业研究院,推动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二)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更多回乡创业人员领办,引导规模经营农户升级。实施农民合作社提升行动,提升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吸引更多小农户入社,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建设农业生产性服务示范中心,提供信息服务、农机作业与维修、农产品初加工、集中育苗、农资销售等生产性服务。鼓励成立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推动涉农项目和支持政策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实施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行动,到2025年,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600家,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达到80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综合服务体系,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平整,扩大经营规模。以大中型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带动发展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探索开展社会化服务带动扩大养殖规模。支持莱西市、平度市建设高端畜禽等种养加一体化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国家级规模化养殖基地。依托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发展深海养殖,建设大型养殖工船、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海洋牧场综合体。培育发展林业精品示范园(区)和苗木特色小镇(村)。到2025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8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有关区、市)

3.加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施联农带农计划,以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为重点,健全财政支持政策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制定扶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政策体系,提升小农户自身发展能力。支持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分成”“资产入股”等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资产变资源、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有关区、市)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激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内生动力。

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托平度市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国家级试点,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不同类型村庄的延包模式,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建设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应用平台,提高承包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制度。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农地农用,防止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公益用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集体权益。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和依法依规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区、市)

3.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具体实现形式。制定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落实办法、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探索农村宅基地收储制度和整体利用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在镇(街道)驻地和中心村集中新建住房,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在有条件的地区,在农民自愿前提下,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依法探索以农村承包地、复垦耕地等流转收益,获得中心村宅基地跨村使用权。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新模式,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创新完善运营方式,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资产股权登记管理制度。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和成员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村级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完善农民对农村集体资产的股份权能,健全集体资产股份的价值评估机制,探索建立法定权益的落实保障机制。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完善交易办法,拓展交易品种。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开展“一巩固三强化”攻坚行动。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到2025年,基本构建完成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60%以上的撤村建居单位实现“政经分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有关区、市)

2.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程,鼓励村庄抱团发展,加强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开发利用和管理,因地制宜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和经营领域。积极探索产业联合、租赁经营、物业租赁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发展绿色经济、服务经济和飞地经济,推进集体资产集中经营、委托管理等资产运营机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采取村际联合发展和跨地区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资产或资源等入股的方式成立多种股份制形式的法人经济实体,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共同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3.建立村集体经济长效帮扶机制。继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联镇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帮扶作用,推动强村帮弱村、村企合作发展,鼓励国有企业、龙头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精准对接、结对发展。持续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体系,落实集体经济用地支持政策,鼓励开展镇级主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不断完善贷款担保等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市场法人运行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探索区(市)财政扶持与考核机制结合制度,鼓励支持集体经济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组织部,有关区、市)

(五)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格局,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1.健全财政优先投入保障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支持区(市)打造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载体,提高资金规模集聚效应。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机制,鼓励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投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各类资本设立基金投资乡村振兴。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土地平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居民房屋所有权和林权担保融资工作。发展普惠金融,探索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贷款业务,鼓励推动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农业领域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到期延期还款政策。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辖区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落实市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推动农业担保贷款、贷款贴息和财政奖补等政策集成配套,扩大农业担保贷款规模。建立农村信用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有关区、市)

3.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中央以奖代补政策,扩大市级政策性农险品种和保障水平,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升主粮作物保险广度和深度,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落实市级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区(市)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地方特色险种,开展价格指数保险和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鼓励创新保险产品,推进目标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推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保险。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有关区、市)

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举全市之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统筹应用财政、金融、就业、产业、投资等政策手段,健全完善规划推进实施机制,推动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区(市)党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坚持各级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作用。建立市、区(市)党政领导联系镇村制度,每个市级领导联系一个镇(街道),每个区(市)级领导至少联系一个村。开展区(市)、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建设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提升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综合能力。强化市和区(市)各部门(单位)职能作用,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有关区、市)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坚持举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发挥统一战线资源、智力等优势,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慈善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农村人口倾斜和汇聚。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加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与其他各项规划的系统衔接,确保计划对接、项目配套。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共同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营经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区、市)

(三)依法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落实各项涉农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推进规划落实。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统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等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具体制度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责任。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丰富学习宣传方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四)强化用地保障。新编区(市)镇(街道)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制定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解决乡村产业项目落地难问题。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农家乐、民俗、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加快推动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度落实,助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区、市)

(五)严格监测评估。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评价体系,监测评价区(市)规划实施情况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制定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办法,健全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匹配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落实法律规定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和统计评估等制度。对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市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把规划实施纳入区(市)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年度报告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规划实施责任。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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